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形成具有东北大学特色的“多元、普惠、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决定对学有余力、学有特长的学生实行免听、免修课程制度。
一、免听课程
(一)免听是指学生应修读某门课程,经申请并获批准后,可不参加该课程正常听课,但必须参加课程的期末考核,以获得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其所学过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3.5及以上方可申请;对学有特长的学生,经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及相关专家认定后可以申请免听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
(三)组织管理
1.申请免听课程的学生在仔细核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范围和条件后,由本人填写《东北大学本科生免听课程申请表》,并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及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准予免听。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免听课程的申请应于该门课程开课的第一周内完成;对学有特长的学生,免听课程的申请应于该门课程所在学期开学前完成。
2.获得免听课程资格的学生仍须完成该课程规定的作业、实验,并参加课程考核。
(四)成绩管理
1.学生申请免听课程的期末考核学分绩点达到1.0及以上,可获得相应学分,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据实记载。免听课程如果是学位课且没有达到上述要求,需要参加以后学期的课程重修重考。
2.免听课程原则上不予缓考。
二、免修课程
(一)免修是指学生不参加某门课程的修读,但经学校考核或通过有关认证可获得该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其所学过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及以上,通过自学已掌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该课程知识,可申请参加该课程的免修考核。
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体育课以及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三)组织管理
1.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在仔细核对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申请范围和条件后,由本人填写《东北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及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准予参加免修考核。免修课程的申请应于该门课程所在学期开学前完成。
2.免修课程考核管理由开课学院组织,考核须在该课程开课学期的第一周内完成。教务处负责协调开课学院组织考核,并对考后存档的试卷进行抽查,确保考核质量;开课学院应负责考核课程的命题、考务管理、阅卷及成绩登录等事宜。
(四)成绩管理
1.学生参加免修课程考核成绩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获准免修该课程,并获得相应的课程学分,其成绩和学分绩点据实记载。
2.学生参加免修课程考核成绩学分绩点未达到3.5者,参加本学期该课程的正常修读。
三、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东北大学本科生免听课程考核暂行规定》(东大教字〔2010〕24号)和《东北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考核暂行规定》(东大教字〔2010〕25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东北大学本科生免听课程申请表
2.东北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附件1
东北大学本科生免听课程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 |
开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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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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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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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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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 |
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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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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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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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开课学院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一份。
附件2
东北大学本科生免修课程申请表
学生所在学院 |
开课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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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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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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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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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 |
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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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教学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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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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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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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开课学院一份,学生所在学院一份。